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的派出机关,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街道和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市、区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保障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社区自治平台,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管理。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职能转变。一是取消城区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将街道工作重心转为优化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能力;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辖区内与居民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职责;加强维护辖区公共安全职责。
(2)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街道设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城市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公共安全办5个内设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人大工委、人民武装等机构;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2)人员情况。2024年本部门编制数47人,在职人数56人,其中:在岗人数56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人数59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2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7.23万元,占59.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39万元,占20.56%;卫生健康支出88.30万元,占2.83%;城乡社区支出412.67万元,占13.21%;住房保障支出123.68万元,占3.9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891.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232.60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32万元,主要用于两保人员经费、社区退休人员经费、广告宣传制作费、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1万元,主要用于治安巡防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经费等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12.67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经费、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185.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80万元,下降22.83%。主要是参照待遇人员不再享有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9.2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0.6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2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68万元,项目支出1232.6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