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福区第六批次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和《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的规定,2023年开福区第六批次有75人次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拟拨付金额为311893.71元。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方式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4050”人员(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下同)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按非“4050”人员标准执行。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
监督电话:0731-84551248
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