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开福区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本批次有98家企业,共计303人次符合补贴申报条件,审核补贴金额共计1545137.54元,计提失业保险补贴42468.88元,拟拨付金额为1502668.66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
监督电话:0731-84551248
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